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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委員會・逐字稿全文

2024-05-07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沈伯洋委員質詢逐字稿

來源 #226 2024-05-07・開會 12:00・發言片段 03:13

📌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講者標籤姓名 / 身分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沈伯洋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質詢委員,就程序委員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列席官員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主席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00:01] 沈伯洋

好,我們看到這一次在度針對我這個提案提出了暫緩,那我再這邊再提醒一下,我們這邊是程序委員會,程序委員會如果今天真的要黨的話,他可能是因為連署人數不足啊,修法理由沒有寫啊等等之類的這些程序事項,不然的話就應該按照他應該進哪一個委員會來開始進入把這個結果提交給院會。 這個難過的事情,就是這個案子再度的又在這邊被討論,想要再程序做這個檔案。那我在這邊先提醒一下,我今天其實跟幾位不同黨派的委員其實都有溝通過,但是顯然都還是取決於一個人的意志。那我在這邊先說明一下,這個時候呢,不管是國民黨、民眾黨一直提到說賴慰龍委員有另外一個提案,說跟這個提案可能有衝突。我先跟大家說明,

[00:54] 沈伯洋

提案如果有衝突不就是應該要併案然後到委員會去討論嗎?怎麼會因為提案有衝突然後就變成要把它程序委員會退回呢?國民黨目前有多少個國會改革的法案請問有因為它互相衝突有點衝突的可多了然後就在這邊程序委員會退回嗎?更不要講說賴慧龍委員的提案是立法委員的行為法行為法是在歸變立法院裡面的規範這裡面的規範跟外部的規範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在立法院裡面規定要不要性騷,跟你在外面有沒有性騷擾防治法,兩件事情,所以它不只沒有衝突,這是一個法學的ABC,它是完全不同的法案,怎麼會用這個理由呢?更有甚者還說是因為行政權在侵害,

[01:41]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立法的這2個理由,這理由更瞎了。立法委員如果報稅去國稅局,你會不會說國稅局把手伸到立法院了?他出國要去外交部辦護照,你會不會說外交部現在把手伸到立法院了?當然不會嘛。立法委員並沒有洩密的特權啊。他一般的旅遊今天涉及國家機密的時候本來就應該要報備啊。更不要講說聯審會本身的運作機制就是長這個樣子啊。 他曾有審查不足的問題﹐因為連審會﹐裡面大部分的成員還受到立法院的預算監督﹐他壓力還會很大耶﹐然後那上次我覺得陳醫生委員還有提到﹐說為什麼第三國這個不用管制﹐我的法案裡面明明就有寫去第三國﹐那就表示你們在第一次當我按的時候呢﹐

[02:26]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好像沒有看法條耶,然後就決定在程序的時候就要把這個案子退回所以根據這些都不是成為理由的理由而且都是實質應該進去委員會的理由如果真的覺得這個法案寫的有過不好認為我們這個跟一堆法學教授跟律師寫的法案有多爛那為什麼不進去委員會好好的來電我好好的來跟我講說這個到底哪裡出錯我可以做提案說明啊 你們可以用質詢的方式來討論,可以主條。為什麼要在程序的時候就把這個案子推回去?這一點理由都沒有,我們的連署人數是充足的,我們的修法理由也是充足的。那我先講到這邊,謝謝。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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