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質詢場域:立法院 院會(開議時間:2024-05-21 09:00)。
- 主要質詢者:立法委員沈伯洋(撲馬),聚焦相關法制政策、行政執行檢討與跨部會權責協調。
- 發言總長度:約 03:19,完整涵蓋提案說明、官方備詢回覆與後續改善建言。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 講者標籤 | 姓名 / 身分 | 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
|---|---|---|
| 沈伯洋 | 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 | 質詢委員,就院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
| 列席官員 | 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 | 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
| 主席 | 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 | 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00:02] 沈伯洋
好,那,第一個,我還是要先講一下,我們今天喊了一整天的口號,就是在說我們要反黑箱,反過權。所以呢,國民黨一直舉一個牌子,說要支持民進黨的法案,我要告訴大家,就算是民進黨寫的法案,就算是我覺得寫的好的法案,在沒有討論的時候就不應該過去。 因為我們要反對的就是黑箱這件事情所以如果一個法條沒有經過討論沒有經過各黨的協議它就不應該進入到二讀我們現在是第五十條我來告訴大家第五十條寫的有多爛第五十條它是在講立法委員調查跟秘密有關事項的一個規範我先來告訴大家不用博士學位就可以知道寫的多爛
[01:03] 沈伯洋
在任何的法律裡面,第一個你就要看,第一個如果你要討論,就是主體到底是誰,有誰可以做,第二個它的對象是誰,第三個它能夠做什麼,第四個做完之後有沒有義務,這四件事情只有一件定在第五十條,誰可以做這些秘密的調查,誰可以去看這些文件,有沒有主體的限定,有沒有利益的迴避,完全沒有。 第二,對象。對象,如果是物品的話,那又該怎麼辦?結果就只有寫在第三個,不能夠超路,不能夠洩漏。結果完了之後呢?結束了之後呢?它的保密義務有多長?請問寫在哪裡?那麼簡單的一件事情,那麼多的要件,一個條文都寫不好,為什麼會這個樣子?道理很簡單。
[02:00] 沈伯洋
因為這些法條最早最早的時候提出的版本是來自於傅昆祺的版本相較於我們剛剛講的偉君子傅昆祺是個真小人真小人的特色是什麼我要調查我就是要調查我管你到底有什麼法律的要件有沒有主體的限定所以一開始條文亂七八糟所以這個時候呢他需要一位偉君子來幫他論事 這絕對不是全國人民想要的。 所以,我要告訴兩位偉君子及曾小仁,如果要負責的話,等於要跟我一起去青島動物。我來告訴你,我可以保護你們,來面對人民,告訴你們,你們到底寫了一個什麼樣侵害人權或國洋民的法案。謝謝。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 會議機構:立法院 院會
- 質詢日期:2024-05-21
- 逐字記錄時長: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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