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質詢場域: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開議時間:2025-10-15 09:00)。
- 主要質詢者:立法委員沈伯洋(撲馬),聚焦相關法制政策、行政執行檢討與跨部會權責協調。
- 發言總長度:約 10:24,完整涵蓋提案說明、官方備詢回覆與後續改善建言。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 講者標籤 | 姓名 / 身分 | 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
|---|---|---|
| 沈伯洋 | 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 | 質詢委員,就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
| 列席官員 | 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 | 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
| 主席 | 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 | 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00:00] 沈伯洋
謝謝主席,請蔡局長。謝謝主席,社會委員早。 網害這一個竊取各資,還有用技術去擾亂我國輿論的場域。最後一點,剛剛其實這個美林委員其實有問了,所以我大概總共在第三、第四點。這一個我是想問一下局長就是說,局長應該也知道這樣的一個歷史,就是當年的這個中立事件。當年的中立事件,其實這個海外的這些留學生等等之類的有很多的抗議的活動。抗議的活動在這些人出席的時候就有這種海外的這個留學生, 以當時的歷史的氛圍,台灣那時候是有一些惡法的存在而這些惡法的存在會導致在海外的留學生參與的這些活動可能會受到處罰所以在那個黨國體制之下,在這一個海外做這些脫拍的行動等等之類的對內的這種政治真訪我認為是極其嚴重的事情這個也延期到國安局的業務是因為
[01:26] 沈伯洋
後來國安局就非常的強調我們做的是對外我們針對的是比如說境外的敵對勢力我們不做對內的政治針訪但因為現在台灣民主化之後現在變得有點詭異是在於說雖然我們現在的國家不需要這些 有的沒的,這些資料,不需要這些移動,這些到底參與了什麼活動,抗議什麼內容,但是我們開始有另外一個境外,我們有一個境外敵對勢力,就是中國,它會有一些重點想要觀察,重點想要竊取各資的對象,那這些竊取各資,如果說它是單純的駭客活動等等之類的,那一個本來就已經有法律所處罰。但現在麻煩的是,比如說這些公眾人物的出入,他們都在哪一些餐廳? 用餐。
[02:40] 沈伯洋
案往上面,在上面販賣。這些資料對你怎麼取得那是駭客活動,他本來就有法律可以處罰,是真是假我們也不知道。但我現在講的就是公開場合,公開活動,看起來沒有任何法律的規範。這個時候我們的這些反滲透法的規範裡面本來有說到第一個條件叫做《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跟資助》但我現在覺得麻煩的事情就是 有時候他跟指示委託資助沒有關係比如說他可能是在台灣他可能跟狗仔合作他拍攝了大量的這些照片跟影片但他是事後交給這一個境外敵對勢力如果是這個樣子的話在前面我們可能找不到指示委託跟資助的證據但他卻有事後交付而這個在反滲透發裡面第一個他在第一個條件就可能不被迴返 第二,本來的反射頭髮,它一定要搭配一些違法行為。
[03:37] 沈伯洋
最熟知的可能是選罷法﹑遊說工作、妨礙選舉。但我剛剛講的這些公眾人物﹑尤其是前面的這些人物﹑行政院長、秘書長、立委等等之類﹑這個並沒有在選舉的期間﹑他也沒有在選罷法的規範裡面。所以他在我剛剛講的那些太陽也不存在。就變成說如果反滲透法在這邊﹑第一個條件他沒有﹑第二個條件他也沒有﹑ 明明這是一個國安問題這是中共想要的資料他也想辦法用滲透的方式來取得但這個時候我們不管是國安局還是調查局可能會失去那樣的一個牙齒然後發動相關的一個偵察所以目前來講我想知道就是說因為畢竟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幾天的新聞報導裡面我們已經有國安官員透露說今年國際有多位
[04:30] 沈伯洋
政府官員受到暴力的襲擊、刺殺等狀況也涉及到境外的主導。我們也有相關的人員說明顯地感受到自己有被跟蹤。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現在到底該如何是好?針對這部分,以目前的法律來講,跟拍的行為來講, 主要可能還是違反的是刑法的妨礙秘密罪另外可能還有各資保護法相關所謂非法去蒐集個人資料罪這大概是目前偵辦一室警方跟檢方他切入的一個法律的一個角度委員所提到的確實也反映出來我們在國安法制包括國安法或反滲透法那怎麼樣來針對委員剛所描述的這樣的一個行為有更嚴謹的一個法律規範那這部分事實上前一陣子
[05:19]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行政院也有進行跨部會的修法的討論。國安局也有去表達一些意見。針對跟拍的部分,怎麼樣在相關的法規裡面加強一些條文來做一些規範。我想後續我們在查處這樣的案件的話,會比較有一個法律要件的依據。這個可能在請局長待會去院會做一些相關的討論。我自己是有提一個類似的修法,就是我們在講反滲透法的時候, 前面我們剛講的第一個條件,委託、指示等等之類的,這第一個條件我沒有動,但第二個條件我把他增定了各資法第五章,因為各資法第五章本身就是各資的蒐集,但是因為他沒有在反身後法裡面,那現在如果把剛剛那個行為太陽多了一個各資法相關的,那就可以把剛剛那個類似的情形至少我們把
[06:06]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例如中共直接做指示﹐在地的協力者﹐然後去蒐集大量的各資﹐尤其是政要的各資﹐這絕對是在戰爭之後非常危險的事情。我覺得這可能是一個路徑﹐但他可能沒有辦法解決的就是我剛剛講的第三點﹐如果他只是先蒐集﹐蒐集之後他跟中國一點關係都沒有﹐但他事後去做了提供﹐而這個提供背後的原因我們可能無法得知。 因此很難去查處,他可能發生在境外。所以在這個第三點,到底該怎麼辦呢?這個我還在思考,所以可能請舉例面來想這件事情。還有關於第一點,這一個散播不實謠言,就剛剛在前面,我們剛剛講國安局的這個 中共利用新興的技術擾亂我國輿論的場域。最近國民黨的黨主席在選舉,他們自己就有提到說有中國境外勢力的介入,裡面我還看到趙少康公佈說有幾支影片等等之類的,雖然跟選舉比起來,量體並沒有那麼大。
[07:07]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我看到他有提到有八個頻道,做了什麼事情,有多少的影片,但我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在去年選舉的時候,應該說2023年,應該說已經是前年了,那個時候Google也就是YouTube,一天是移除中國兩百個頻道,所以那個scale,那個維度是比這個更大的。但這邊就反映出來一個問題是,因為國民黨的黨主席選舉, 他不是一個國家中選會所舉辦的選舉所以他也不在我們直接選辦法跟反滲動法的規範裡面但是如果今天中共去介入了一個黨的、黨主席的選舉這顯然也還是國安的危機那這國民黨自己講出來的所以這一個問題到底該如何是好我們有在思考就是說當然我們如果把這一個反滲動法境外敵對勢力的一個指示把它納入到所有政黨相關的事務可能也太多 但黨主席的選舉這件事情有沒有可能在這邊做法律的規範?是不是請國安局也可能研擬跟思考看看?
[08:09]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好,謝謝委員的提醒。事實上,今天到會場之前,媒體也有在關注這個案子。那以目前來講,大概能夠運用的法律工具,只有刑法的毀犯罪,就大概那個方向。那針對那個國安法或反滲透法,那目前並沒有條文,可以去查處、偵辦、外力來介入到國內的相關社團或政黨內部的選舉。目前沒有。對,所以可能這一部分,我們後續 再來依照目前新的案例和樣態來看法律條文上怎麼樣來加注一些新的行為規範。到時候,只要委員這邊有相關提案,我們非常樂意跟委員報告時來交換一件。不好意思,主席,大概三十秒。我認為兩條路徑,第一條路徑就是我們不去講說當主席檢舉把他納入到這個犯燒法的規範,而是利用就是
[08:58]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謠言的散播這件事情。只要是中共指示在台灣,在地協力者散播謠言,這個進入到反滲透法,這是一種方式。以往我們有,但只針對選舉。但如果我們不要針對選舉,比如說假設今天跟民生物資有關的,跟黨主席有關的,是任何有關相關的謠言,我們把謠言做一些特定,不要所有的謠言都納入規範,這是一種做法。 還有一句話我補充一下,因為這還有涉及到網路上散佈的AI生成的影片。目前在法律規範也有不足的地方,所以這部分看後續是不是在... 人工智慧基本法或是在相關的資通安全管理法那可能也要有類似的討論或是各資法也可以有類似的一個條文討論讓一旦有AI生成去涉及到毀謗的動作的話可以強迫我們相關的業者必須要下降。
[09:59] 沈伯洋
譬如說今天在野黨喊說這個就應該要調查什麼之類的但請法律工具是不足的是是是法律工具不足就是因為我們有些法案卡在這邊沒有辦法去討論跟通過那我們希望這件事情能夠發生那我們也才能夠如我覺得這個是各黨的共識中國的介入是應該要查足中共的介入是應該要monitor這件事情是大家都應該要同意的有這一部分的看法跟我一樣謝謝學長謝謝主席謝謝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 會議機構: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質詢日期:2025-10-15
- 逐字記錄時長: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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