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質詢場域: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開議時間:2026-01-12 09:00)。
- 主要質詢者:立法委員沈伯洋(撲馬),聚焦相關法制政策、行政執行檢討與跨部會權責協調。
- 發言總長度:約 01:49,完整涵蓋提案說明、官方備詢回覆與後續改善建言。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 講者標籤 | 姓名 / 身分 | 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
|---|---|---|
| 沈伯洋 | 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 | 質詢委員,就內政委員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
| 列席官員 | 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 | 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
| 主席 | 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 | 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00:00] 沈伯洋
謝謝主席。我簡單來做提案說明,這一次的反滲透法的修正,因為國人對反滲透法有時候會有一些誤會,以為反滲透法會增加許多處罰的類型。 但其實我們這一個反滲透法在我在民間推動的時候最主要就是在著重已經對於現有的處罰的加重所以比如說選罷法本來就有一些處罰規定那因為反滲透法針對滲透來源跟國家安全有關要加重那這一次只是在把一些本來就有處罰的行為放進來而已 近年來,因為中國透過滲透的來源,以及在地協力者在台灣散播謠言的狀況變得越來越多。如果一律針對散播謠言出發,又會有點過廣的問題。 這一個在我們的法律裡面本來就已經有散播謠言的規範,把它放進來。比如說你今天針對一些農產品等等之類的去散播謠言,或者你針對災害相關的去散播謠言,這些是本來在我們的法律就有處罰的規定。那現在只是說
[01:10] 沈伯洋
如果是中國透過滲透來源來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在中間的參與者,在做這些散播謠言,除了本來現行法的處罰之外,要必須再加重它的刑責。那有一些是行政法的規定,我是把它規定在六之二。所以呢,只是針對這一些來做一些加重,讓反滲透法的這個範圍,可以變得更為明確。那另外也有其他的委員,可能是針對類型的增加,又有可能針對除了滲透來源之外,針對灰色 謝謝!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 會議機構: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
- 質詢日期:2026-01-12
- 逐字記錄時長: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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