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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逐字稿全文

2026-04-07 立法院院會:沈伯洋委員質詢逐字稿

來源 #029 2026-04-07・開會 09:00・發言片段 15:43

📌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講者標籤姓名 / 身分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沈伯洋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質詢委員,就院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列席官員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主席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00:00] 沈伯洋

本日登記第二位,沈伯洋委員請質詢。謝隆介委員請準備。好,謝謝主席。那一開始有請院長跟陸委會,謝謝。麻煩請卓院長陸委會備選。沈委員長。 一開始還是開宗明毅還是要講一下我們現在的總預算,再也提到說有可能有機會審查,但是什麼時候開始我們也還不知道,畢竟從去年8月法定的日期,一直到10月被提出復議,一直到現在已經非常多天了,由預算才有辦法做事。軍購是有幸在 上個禮拜已經開始被討論。被討論之後,現在比較麻煩的地方就是本來原定就是這一個禮拜要開始做協商、軍購的部分。結果現在國民黨黨團提出要延到4月15日,也就是這個習政會之後。

[01:29] 沈伯洋

那這個當然我覺得會有點瓜田裡下的問題。如果說今天我們要等到這個政立委員主席跟習近平會面之後,我們才可以來討論我們軍構的項目。那無疑你不是在等著中國的首肯,你才可以來討論軍構的內容。所以我今天想要聚焦在,這個看到報載,這個政立委員是今天早上要出發,所以我第一個想問的事情是這一個。 目前來講我們可以看到,他在裡面有提到說,這個是對方的邀請。內容新聞安排現在看起來都是由北京來規劃和主導。 在訪期間,他一定會需要有一個法律框架。我認為,不管習政會有發生還是沒有發生,最後他們見面之後,一定是希望再度提出原來的法律框架。兩岸同屬一中,堅決反對台獨,這一定是他們要的法律框架。但我現在在意的中間是細節。

[02:34] 沈伯洋

因為我們一直以來,這一個公務人員一旦去到中國,要經過陸委會,要經過這個聯審會,要同意的要行程公開透明才能過去。那我在前兩年提出的這一個國安法案,這個修正,認為說立法委員如果去,立法委員可以去嗎?可以,但是他一旦去了他一樣,他的行程也要公開,他需要通過聯審會,然後讓國人知道你到底去談了什麼。 那現在這個法案已經被擋了八百多次,院版現在也提出來了,但是不管是我提版本還是院版提的版本,其實並沒有去討論那政黨的主席去的話該怎麼辦?因為政黨的主席其實理論上一個政黨的主席,尤其是在國會未有重要席次的主席,他可以跟黨團一起開會,他可以告訴他的部分區立委說,有什麼事情是他在意的,

[03:32] 沈伯洋

但是政黨主席一起來並沒有在我們的法律框架之內所以就變成說他說去就去說回就回那這樣不在我們的法律框架之內所以第一個我想問一下陸委會就是說因為其實陸委會的能量我知道 在這個前年開始被砍預算的時候,路委會本來就沒有太大的執法能量。他也只是被動的,比如說這一個工人要過去,他過來回報,他上去系統填,然後經過聯審會各式各樣的程序。那現在政黨主席不在我們的規範範圍之內,那我們要怎麼知道他去了,到底談了什麼?難道就只能根據他們現在新聞的報導? 有根據的媒體,媒體還是被控制的。所以如何我們要怎麼去控管這件事情?是,謝謝崇委員的關注這個問題,對於政黨的代理人或是有真正政治影響力的人附入要不要管制,我們曾經有很多討論。那麼,包括我們這次送來的行政院版,有第一次把立法委員送來這邊做規範,把他放在特定人員來審查。

[04:43] 沈伯洋

以及我們也在這次的修法裡面有把所有的民選工資人員、附入接觸、黨政軍都必須公開揭露。這個都是過去所沒有的,也是我們來確保我們的跟公務人員跟工資人員有關附入,我們經過透明化來防範。一方面是提醒,對內提醒,你可能會被有滲透的風險。二方面就是讓大家 都知道我們的公職人員到中國大陸去幹什麼。那這個也是希望達成一個民主防衛機制。那我們要強調剛剛委員提的這個方向,也是我們本來要立法,但是怕說規範的實在是因為我們臺灣的政黨很多,那什麼是有政治影響力的這些人、人物或是政黨代理人。那這方面我們曾經有一度想要這麼做,

[05:41] 沈伯洋

但是後來考慮規範太多,所以想說下一次再提出來,我們很支持委員的提拔。對,因為我的建議就是說,確實政黨是獨,所以或許有沒有跟國會握有一定的席次的政黨,或許納入規範,那這樣的話也比較符合比例原則。那我會問這個問題,還有另外一個理由,就是因為最近爆發的這個徐春瑩的案件。 徐春毅的案件特別,就是以往我們所關注的是,比如說中國把手伸到立法院,或者說中國把手伸到我們的公務機關,這是不分政黨的,大家都有可能被滲透,被滲透的其實都是被害者,所以當民眾馬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對我來講我覺得民眾黨也是受害者,對不對,就是他並且被滲透,那當然他滲透怎麼處理,那是民眾黨內的家務事,

[06:33] 沈伯洋

但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因為剛才講的是國民黨,民眾黨一樣也是在國會握有重要的席次。那中國如果今天是把手伸到政黨內部的運作,然後政黨內部再去要求它的不管是公職人員還是黨務人員為特定的行為,這個理論上也應該要被規範。但我們現在反社會統法能夠用的這一個武器,其實沒有很多。 反射鬥法現在我們能夠真的來調查的我看到在這個案件比較明顯的可能就只有第五條就是遊說的部分就是說如果我今天滲透的來源我透過比如說徐春瑛徐春瑛再去接觸比如說立法委員這個可能就構成一個遊說的行為但這個東西也不好調查因為我們在前階段我們可以知道徐春瑛有沒有去接觸我們這邊的人員因為遊說理論上他要登記

[07:25] 沈伯洋

但是在前階段,比如說滲透來源跟他的關係,要不是這次有調查、有微信的記錄等等之類的,我們永遠不知道這一個滲透來源跟他之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那回到剛剛鄭立文的例子,其實也是一樣,我們的滲透來源跟鄭立文有沒有談什麼?這個我們也不知道。就是說我們沒有辦法有一個充足的法律規範在事前來做預防。 所以,在這邊,我想問的就是,在這一個圖裡面,滲透來源,他有接觸徐春英,這個部分是目前我們的這個減掉看起來被證明的事情。然後裡面他也有提到,這個徐春英又說他本來要找國民黨的哪一個立法委員,這邊就不點名,他說他要去找,只要後來沒找而已。他一旦找了,他就符合後半段,那他就可以用反滲透法第五條。

[08:16] 沈伯洋

那一模一樣的情形,現在,政立委主席所我有的權利,絕對必須存應要來得更大。那他現在到中國,很明顯的一定會接觸到中國的黨政軍。所以他跟滲透來源之間,這一個紅色的箭頭,我話虛線嘛,因為我們不知道他要談什麼。那接下來,如果他回到台灣,他接觸國民黨的黨團,接觸國民黨的立委,然後跟他們講說,好,現在軍構應該要怎麼處理? 用獲者去告訴他我們應該推什麼法案,這不是沒有潛力嗎?之前我們有一群立法委員到中國去,回來了以後,台企連作為一個代表都出來講說他認為反滲透法需要被修正。

[08:59] 沈伯洋

所以當我們今天這兩個框架,一個是現在已經發生的案件正在被調查,一個就是今天都已經要發生了。那我們前面這一個的預防機制,如果沒有去確立的話,我們沒有辦法知道滲透來源跟鎮定委主席之間的關係。那回過頭來,就算我們看到他回來,跟我們台灣的民意代表說Junko應該要怎麼做,其他的這個法案應該要怎麼推,就算有後面這個藍色的箭頭, 當前面的紅色箭頭沒有辦法被證明的時候,其實反射透反野一樣是無用無知地。所以,我在這邊還是,就是,剛剛其實委委會也表達了這個立場,就是說,我們在,當然現在這個修法到現在,我們連前半段,我們認為沒有爭議的這個都還沒有過。但後半段,我們是不是應該來研擬?就是要有怎樣的一個方式讓前面這個可以透明化?就像我剛剛提到的,如果我有一定的席次,重要的這一個影響力,

[09:57] 沈伯洋

政黨,他的主席,或者副主席,他今天去跟滲透來源接觸的時候,照樣也應該跟我們的軍警人員,跟我們的重要的公務員一樣,應該要有一個聯審會的機制。那包含立委會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是什麼? 謝謝審委員,對於反滲透法,我們尤其對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他來指示委託資助,這些證據過去真的是比較難舉證出來,所以我們在滲透行為這個都不太容易成立,當然違法行為是有,加上滲透行為才能在司法上構成那個要件,那這個部分 我們陸委會也針對過去實施以來我們找了很多在審判案子的法官和檢察官都一起來研修未來反滲透法的那個是不是在舉證方面能夠更快速更有具體的證據在整個他們在執法、在查處當中遇到困難我們正在研究怎麼再提出一個

[11:08] 沈伯洋

更有實用的反滲透法來確保國家安全。中國人補充,接受中共的任何指示、委託或贊助行為當然除非公開,無法查證。但是,身為一個政黨的代表人或是具有實質、政治影響力的人士,用公開的方式與中共接觸,難免必須受到刀強度的監督,尤其是國人和媒體。 我們也希望所有這樣進行監督的人都能以國家為念。過去我們曾經想做過一些修法,但是直接局限在立法委員身上也已經遇到相當大的阻礙,這是預防性的修法。那麼如果未來或是這一次有任何不法行為明顯的發生,政府就不會是預防性的修法。 是要災後重建的方式來重建整套強而有利的法律規範才能確保國家的安全。

[12:07] 沈伯洋

謝謝院長的這個態度,因為我覺得尤其不管是我們的總預算,不管是我們的軍購,這其實都是對我們現在國家是重中之重,但一直拖延到現在,我們的國防也已經出現了這個空窗。如果我們今天還要去看對方的臉色,然後去決定我們要怎麼去構築我們的防衛系統,這個真的會滑天下室打擊。那當然我也是建議就是說,我們在前階段我們檢驗,有時候我們聯審會在檢驗的時候,看的是他的可能公開的行程, 他可能見了誰,然後我們去告訴他風險。但這個內容也可以再度加強,比如說今天鎮定文去之前,其實之前就有國共論壇,本來有可能發生後來變成國共論壇,後來變智庫交流,這個智庫交流裡面就有提到說,他們想要醫療的合作,想要AI的合作,想要我們防災減災系統的合作,國共之間要合作這些,不管是醫療還是AI,還是我們的防災系統,這個很多甚至跟國家機密有關,

[13:05] 沈伯洋

他甚至跟國人的隱私有關耶。結果這個在前階段鋪陳的時候,他就已經把這樣的一個程式交流擺在裡面。那這個時候我們在假設以後就算政黨代表,我們今天能夠納入到人審會的審查,我們也應該要告訴他講說,如果前面已經發生這些事情,你去談的時候在哪些地方有可能會觸發?有哪些東西是我們國家要避免?我認為這個都是重重之重。 那這個因為實現的關係,我快速的想要問內政部,不好意思。請內政部備選。沒有好。不長好。那我這邊快速的想要詢問,就是呢,災害協作中心目前,就是說我們要成立這個災害協作中心的這個機制,那前陣子因為花蓮發生了這個光復鄉的事件,我們有很多的這個志工們全國性的到那一邊,那因為如果按照本來的志願服務法,志願服務法必須主管監管社會服部,他也不符合那個裡面的定義。

[14:09] 沈伯洋

但是在志願服務法裡面,這邊有包含民防、義警等等之類的,這個又跟內政部有關。我們對於這種臨時的,但是其實又需要指揮的,我們目前來講,我們現在有防災事,我們有本來之前講過的應變中隊、T-3等等之類,我們應該要怎麼去建立。這個災害協作中心這個概念,我們如果要把它放到整個我們的防災系統裡面,我們對於臨時來的志工, 我們對替代議,對異警異消,現在整個內政部規劃的大方向,大概做到什麼樣的程度?謝謝委員的關心,有關於災害防救法,防災協作中心的部分,現在已經抱怨來審查,也就是說未來在鄉鎮區公所的層級裡面,防災協作中心,會有主任秘書,或是秘書,是屬於文官層級的來擔任,

[14:59] 沈伯洋

在防時後的指揮官。如果說包括替代議或其他志工團體的話,未來可以附在防災指揮中心裡面一起做防災協作的工作。但是他們的工作內容,大概不涉及最緊急的救援和搜救的工作,是後續的,譬如說收容安置、撤離等等這些。 謝謝沈伯洋委員資訊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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