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整理:本文依據立法院語音辨識逐字稿整理,屬非官方編輯內容,並非沈伯洋本人撰稿。逐字稿可能誤辨姓名、法律及地名;正式引用請回聽原始 IVOD 影片核對。
先把密件案的行政與司法角色分開
沈伯洋先簡要回應近期密件爭議,區分行政機關看到文書標示後依權責通報,以及檢察官、法院後續判斷是否構成犯罪。他主張,不應把行政機關履行告發義務,直接說成已經作出刑事定罪;真正值得立法檢討的是文書管理規則與法律規範間的關係。(影片 00:00–03:06)
觀察訪歐行程以外的區域變化
轉到外交議題後,他談到中國領導人訪歐,認為分析焦點不宜只放在歐洲行程本身,也要看與中國關係密切國家的互動及區域局勢。他尤其把南海列為需要關注的風險,提及中國與菲律賓的緊張、太平島在多方爭議中的位置,以及中國可能如何運用台灣委員赴太平島的行程來服務自身敘事。這是委員提出的風險判讀,不等同已證實的外交操作。(影片 03:06–07:12)
讓出訪者知道如何避免被挪用
沈伯洋明確表示,委員前往太平島是其職權範圍內的行動;他的疑慮在於出訪如何被外部政治宣傳利用。他詢問外交部能否提供局勢與風險資訊,讓出訪者理解哪些表述或安排可能被錯誤引用。次長回應尊重立委訪問,若有海外行程外交部會協助,但太平島非其協助範圍,並重申政府對主權的立場。
偽造協議與公開溝通
質詢末段,沈伯洋提出另一種法律戰風險:他擔心以錄音或未經證實協議塑造「已談妥」的印象,並建議把此類訊息納入風險評估。官員回答會尊重並協助相關出訪,未就此一具體情境提出完整方案。整體而言,這場質詢的主軸是把法律判讀、區域安全與對外敘事放在同一個決策框架中;逐字稿中若干專名辨識不清,細節請以原音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