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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逐場議事整理

打詐不能只靠加重刑度:法條競合與整體防堵

2024-05-16・來源 #219・依本場語音辨識逐字稿整理

本文依立法院語音辨識逐字稿整理,屬非官方編輯內容,並非沈伯洋本人撰稿。辨識文字可能有誤;正式引用請回聽原始 IVOD。

先把刑度放回整體打詐政策

沈伯洋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刑法詐欺相關條文與打詐專法。他指出,詐欺案件增加值得重視,但加重刑度不是唯一解方;若專法已在研議,刑法修正應與整套政策合併檢視,而非只挑單一條文先行加重。他也對不同刑度區間及「金額巨大」等法律概念提出疑問,認為部分用語可能帶來適用不確定性。#219(00:14–01:58)

從偵查、金流到預防

委員將打詐分成多個政策環節:網路、電信與金融管理,跨國司法互助,科技偵查與偵查量能,以及教育宣導。他認為這些制度是否能阻斷詐騙網絡,比單純提高法定刑更值得優先討論;同時指出相關草案仍有不足。這套分析將犯罪處罰置於完整防堵鏈中,而非當作單一政策指標。#219(01:58–02:55)

質詢後段聚焦三人以上共同詐欺是否被不同修法重複列為加重事由,以及組織犯罪與詐欺罪併合時的「想像競合」問題。官員回應應依個案情節適用法律,由法官裁量;沈伯洋則認為,若爭議在量刑,應分清是法條設計問題還是個案判決,不宜因個別結果便排除一般適用規則。#219(02:55–04:46)

他最後建議,在打詐專法及主管機關意見尚未充分對照前,先不要急於修正詐欺條文。這場發言核心是政策整合與法律體系一致性;涉及刑度及現行法的細節,仍應對照正式法案版本與會議原音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