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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逐場議事整理

法定總額與現有總額不能混為一談:沈伯洋談憲法法庭人數

2024-10-21・來源 #180・依本場語音辨識逐字稿整理

2024年10月21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沈伯洋針對大法官相關修法提出程序與實質疑慮。他的核心論點是,討論法庭作成判決所需人數時,必須一起看大法官缺額、人事同意權是否行使,以及不同條文如何搭配;若拆開處理,可能忽略制度彼此連動的效果。

條文應合併理解

#180(00:05–01:08),沈伯洋指出,草案中有關判決及暫時處分的條文已進入二讀,但與大法官人數相關的規定仍留待討論。他質疑相關條文理應放在一起審查,否則難以釐清法定總額、現有總額和實際可參與評議人數之間的關係。

他接著援引司法院報告與過往立法院公報,主張「法定總額」和「現有總額」在概念上並不相同。如果修法意圖是依現有在任人數計算,文字應明確表達;不能一方面保留不同名詞,另一方面又把兩者當成同一概念。逐字稿提到條文編號及公報引述,正式引用時應回聽確認並查閱原文。

人事缺額與門檻可能形成連鎖效果

#180(02:07–04:16),沈伯洋反駁直接以美國、日本、法國作比較,指出各國法官任期、任命與迴避規則不同,不能不交代背景就套用外國模式。他進一步主張,若立法院延宕大法官人事審查,再調整法庭人數門檻,可能導致憲法法庭難以運作,進而削弱司法權。

他也反對把大法官的人權立場直接貼上政黨標籤,認為共同支持人權原則不等於政治隸屬。這段質詢提出的是對草案效果的警告;要判定實際法律效果,仍須檢視完整條文、立法過程及憲法法庭既有規則。


本文依語音辨識逐字稿整理,屬非官方編輯摘要,並非沈伯洋本人撰稿。自動辨識可能有誤;正式引用請回聽 原始 IVOD 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