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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2024-10-21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沈伯洋委員質詢逐字稿"
date: "2024-10-21"
duration: "04:16"
language: "zh-TW"
speakers:
  - "沈伯洋 (立法委員)"
  -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 "會議主席"
tags:
  - 影音逐字稿
  - 沈伯洋
  - 立法院質詢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source_url: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300K/15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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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1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沈伯洋委員質詢逐字稿

## 📌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質詢場域**：立法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開議時間：2024-10-21 09:00）。
- **主要質詢者**：立法委員沈伯洋（撲馬），聚焦相關法制政策、行政執行檢討與跨部會權責協調。
- **發言總長度**：約 04:16，完整涵蓋提案說明、官方備詢回覆與後續改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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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 講者標籤 | 姓名 / 身分 | 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
|---|---|---|
| **沈伯洋** | 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 | 質詢委員，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
| **列席官員** | 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 | 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
| **主席** | 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 | 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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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 [00:05] 沈伯洋
沈伯洋會議詢問,我覺得這個真的是惡夢,就是說在上個會期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在審這個國會過權法案,是這一個跟監察權之間的衝突。當時的這一個法案就是想要把監察權整個廢掉。現在我們遇到的是立法權,不只要把監察院的職權廢掉,現在是要廢掉整個司法權。所以我一開始先講一個比較程序上的問題,就是說 因為前面這一個我看到三十條跟四十三條三十條是判決四十三條是暫時處分他這個已經進步二讀了 但問題就出在這裡,如果我們今天要討論現在到底到法官的原額,他的現有總額是多少,另外修正的30條跟這一個43條,他也是跟人數有關,照理說他應該在一起審查才對,為什麼要把那兩條先進負二讀,然後把這一個現在留在這裡,這聽起來不太合理,所以一開始就已經沒有打算要好好來討論這一個法條,因為

### [01:08]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有些法條禁忽二讀,有一些法條留在這裡。這個在程序上其實是不完備的。那第二個我要提的就是,這一個實質的影響,我們在手板上面都有寫,這個是有癱瘓憲法法庭的疑慮。我們現在不是執勇,剛剛講的那幾條,32、43、31、26、30、75、80、87,全部都有這樣的一個問題。而且它跟12條到底有沒有衝突,這個其實在這個司法院的報告裡面都有提到。所以呢, 很多技術上的細節根本就沒有在這一個法條的修正裡面被討論跟展現更不要講說如果今天法定總額就是現有總額的話那如果以立法技術來講當時就寫總額兩個字不就好了嘛那幹嘛還要分什麼法定總額跟現有總額你就寫總額就可以了嘛這是其實是法律的一個ABC那如果說我們現在要把法定總額跟現有總額兩個分開第一個它在文字上它一定就是會有差別這是第一

### [02:07]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第二個就是,大家如果回去看立法院的公報,我來看一下第82卷第2期,當時王秘書長賈以的發言,跟黃委員新邦跟他之間的詢答,裡面就講得很清楚,這個現有總的就不是法定總的。當然我也可以看到, 這個國民黨可能有提到就是說今天之所以會修正是因為其他國家這樣規定但問題是美國基本上跟終身制沒有兩樣日本它也是類似終身制制它有一個年歲的一個上限那它十年的那個類似罷免的機制基本上是沒有在運作那法國提名的有三種不同的方案三種不同的這個資格人跟台灣更不一樣所以呢這個完全都跟台灣不一樣的情形那為什麼台灣今天要這樣規定

### [02:53]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臺灣最特別的地方是在於說,可以由立法院這邊去卡住大法官的人士。所以我們在大法官的人士還沒有審查之前,你只要實質把他卡住了。到最後只要配合這條修法,你實質上就癱瘓的憲法法庭嗎?因為你的人數就是不足到所謂的十個人,如果你用現有總而來做計算的話。所以還是要再次強調,以現在的框架來講,如果我們不先處理人事權的一個規定, 那麼我們現在往下來修這樣的一個總額的規定,完全就是把司法權示弱於無辜。那我也可以看到手板上面寫什麼啊,這個是什麼挺賴的大法官啊,什麼等等之類的,我想說這都是統計沒有學好,這是虛假關係。我們舉個例子,譬如說今天大法官很關心兒童福利,假設賴總統也很關心兒童福利,那結果兩個人都關心兒童福利,所以這個叫做永賴大法官。

### [03:46]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如果一個人很關心老人的福利,然後一個大法官也關心老人的福利,那這樣呢,如果他跟民進黨一致,難道就是綠的大法官嗎?這就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一種說法嘛,故意把人權相關的主張跟法律原則相關的主張把它扣在一起,然後就說這個是清綠的,這個是永賴的。這個無助於我們這個正常的討論,沒有想到我們國會議堂上面竟然還可以出現這樣的手板。謝謝大家。好,謝謝。那因為今天登記發言的人比較多在麻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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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 **會議機構**：立法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質詢日期**：2024-10-21
- **逐字記錄時長**：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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