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MA 質詢主題整理
← 回本場逐字稿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逐場議事整理

恐嚇通報與交流審查:沈伯洋追問政府如何及早發現風險

2024-11-27・來源 #154・依本場語音辨識逐字稿整理

這場質詢跨越警政應處與兩岸文化交流兩個面向,沈伯洋關心的共同問題是:政府如何從零散事件看出模式,並在事件發生時及早掌握情況。他先追問近期恐嚇訊息案件的通報、處理及來源研判速度,再轉向政府如何監督來臺交流者是否超出申請目的活動。

從單一案件累積可比對的線索

對於恐嚇案件,沈伯洋詢問警方接報後多久到場、何時研判出境外來源,以及如何區分特定事件引發的恐嚇與持續測試、演練。官員回覆,警方接報後會立即處理,初期案件經分析後約一週內研判到境外跳板等來源。沈伯洋追問這類判斷是否能建立在更多案件資料上,讓政府看出活動何時開始、是否逐漸升高。(來源 #154,00:00–02:30)

他接著從自己和民意代表收到釣魚郵件的經驗出發,指出恐嚇容易引起通報,釣魚郵件卻可能被忽略。他建議政府鼓勵公務人員與民意代表回報可疑郵件,因為來源、IP及受害對象等資訊若能彙整,就能和其他案件交叉比對,讓研判有更完整依據。這裡的重點是把通報視為情資的一部分,而不是每個收件人自行處理的個別麻煩。(來源 #154,03:59–04:57)

交流活動的核准不等於全程可見

質詢後半段轉向文化交流。沈伯洋並未主張交流全部停止,而是指出中國交流可能伴隨政治目的,且風險不只來自活動申請表上的行程。他以藝人言論和宗教交流接觸現役軍人等案例,提醒跨部會必須各自具備辨識與處理能力。文化部官員表示,對來臺目的及相關紀錄會納入審查,也會要求不得從事目的以外或影響兩岸平等原則的活動。(來源 #154,04:57–07:37)

沈伯洋進一步指出,實務困難在於違規可能發生於無法即時監看的時段;等到外界揭露時,當事人可能已離境。這使問題從「是否訂有規範」轉成「是否有查察量能、如何留下證據」。官員說明跨機關共同審查的方式,但質詢沒有提供各機關人力或監督成效的具體資料,因此仍需後續檢視。(來源 #154,07:37–08:52)

這場質詢的觀察

不論面對網路威脅或實體交流,沈伯洋都在追問資訊如何回流到政府:有通報才能比對,有監督才能認定是否越界。政策設計既需要清楚規則,也需要能執行規則的流程。逐字稿中機關名稱和技術詞可能有語音辨識誤差,個案細節應以影片及官方資料為準。

本文為依語音辨識逐字稿所作的非官方編輯整理,並非沈伯洋本人撰稿。逐字稿可能有辨識錯誤;正式引用請回聽原始影片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