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據 2025 年 5 月 7 日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語音辨識逐字稿編輯整理,屬非官方文章,並非沈伯洋本人撰稿。辨識文字可能有誤,法規與政策細節請回聽原始 IVOD 影片核對,並參閱逐字稿。
營業秘密是否應作為國安保護門檻
沈伯洋以智慧財產權及技術外流為題,詢問《國家安全法》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規範。他指出,修法討論中有人主張刪除「營業秘密」文字,理由是企業未自行採取營業秘密保護時,相關技術可能因此不受涵蓋;法務部則擔心刪除後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範圍過廣。他請經濟部說明產業面的判斷。(來源 #113,00:00–02:27)
經濟部次長答覆,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由國科會定義,以半導體為例,製程及研發相關智慧財產對產業領先重要,因此經濟部傾向保留原條文,同時認為定義和執法仍須與相關部會討論清楚。沈伯洋進一步指出,他擔心若企業未把某項資訊列為營業秘密,即使該資訊具有國家重要性,法律實務仍可能出現保護缺口;但他也承認範圍若擴得太廣,同樣需要限縮解釋。這場對話沒有給出最後的立法文字,而是把保護缺口與範圍過寬兩項風險並列。(來源 #113,02:27–05:38)
產地查核與台商支援
質詢後半段轉到產地證明。沈伯洋提及越南、泰國加強查核的消息,詢問經濟部新措施內容。官員表示,政府與財政部合作建立關注名單、監看進出口並加強宣導,且將加強查核產地申報。他肯定行政端先行處理的做法,也提醒在關稅談判期間,守法紀錄與產業信譽會受到關注;隨後追問政府如何協助面臨美國措施影響的海外台商。官員答覆,經濟組、貿易服務中心及台商說明會可作為協作管道。(來源 #113,05:38–09:47)
沈伯洋的提問把經濟安全拆成三個層次:企業技術如何受保護、進出口申報如何確實、以及海外台商如何取得及時協助。尚未釐清的是核心技術與營業秘密的適用邊界,以及各部會將如何形成可執行、可預期的標準;逐字稿未記載具體修法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