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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逐場議事整理

外患罪與軍人效忠規範:刑度應如何彼此對照

2026-01-08・來源 #051・依本場語音辨識逐字稿整理

這場質詢談的是軍人相關刑事規範的修法,以及它與既有外患罪如何銜接。沈伯洋的核心提醒是:即使一項新規範只適用軍人,也不能只在軍法內部比較刑度,還要看一般人已受哪些外患罪規範,否則不同身分、相近行為可能出現不平衡。

先釐清既有法律已有什麼

沈伯洋先回應「投敵、降敵」是否不明確的質疑。他主張,相關文字和解釋已存在於法律中;接著詢問敵人的定義適用於平時或戰時,並請官員說明陸海空軍刑法第十條所稱敵人。官員談到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團體,以及司法解釋如何看待相關狀態。這段重點不是替法律爭議下定論,而是把討論拉回既有條文和司法解釋的範圍。

接著,他指出外患罪並非只規範軍人,相關罪名與行為類型早已存在。他認為,若擔心一般人是否也可能適用,應一併檢視外患罪,而不能把所有問題都歸在這次軍法修法上。#051(00:12–02:41)

比較刑度與適用對象

沈伯洋進一步比較軍法修法與外患罪。他表示,外患罪涵蓋對象較廣,法定刑度也重;新修法則針對軍人身分與效忠表示等特定行為。他因此提出一個立法選擇:軍法條文可以維持本身的刑度設計,但一般外患罪是否也須依行為輕重重新整理,值得司法法制面向整體處理。官員回應,刑度是參考相關犯罪的危害與刑度配置研擬;沈伯洋則表示,仍應在後續審查中進一步比較。#051(03:55–05:27)

身分不同,規範也要接得起來

討論後段擴及軍人、公職人員及其他不同身分。他的顧慮是,若只處理軍人和退休軍人,其他身分的效忠、通敵或協助行為卻沒有相應檢視,整體規範可能留下落差。此處是他提出的修法方向,並非官員已承諾另案立法。#051(05:27–06:21)

讀這場質詢,可留意沈伯洋如何從構成要件的清楚程度,轉向罪名適用範圍與刑度一致性。這份整理依語音辨識逐字稿編寫,為非官方編輯文章,並非沈伯洋本人撰稿;逐字稿部分法條用語可能辨識有誤。正式引用法律文字或發言,請回聽原始 IVOD 影片(#051),並對照逐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