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全院委員會質詢,沈伯洋委員詢問監察院提名人徐老師,焦點不是只表態支持或反對「廢監察院」,而是追問:如果監察院因修憲或政治僵局而無法運作,現有調查、糾正、糾舉及人權保障功能要放在哪裡?他指出,立委質詢時也會引用監察院調查報告,制度即使改變,既有功能與累積成果仍須有承接安排。#001(00:08–02:25)
提名人回顧自己過去曾傾向改採三權分立,但也提到不同民主制度的實際表現並非單靠形式決定。沈伯洋接著把討論拉回制度如何運作:行政、立法等機關除了彼此制衡,也需要分工合作;監察院的行政調查並不等同司法調查,而立法院是否具備相同調查能力,也不能只用一句「職權回歸立院」帶過。這段對話呈現的核心,是改革口號必須回答「功能如何移轉、如何不中斷」。#001(02:25–06:24)
後半段轉向立法院提出公投的範圍。沈伯洋認為,公投法所容許的是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若題目實質上是立法院能以立法處理的事項,就應先釐清是否把立法責任轉交公投。他以當時涉及能源政策的提案為例,要求提名人思考:如果中選會審查沒有依循法律界線,而監察院又無法實質運作,制度性監督的缺口由誰補上?提名人回應,公務機關仍應依法決定,並指出監察委員對中選會決定能否介入有所限制;因此質詢並未得到一個完整的替代監督方案。#001(07:40–10:16)
讀者可以帶走的觀察是:制度改革至少有兩層責任,一是重新配置權力,二是確保原有公共功能和監督責任有人承擔。這場質詢提出了問題與風險,並未替監察院存廢或公投題目作最終法律判斷。本文是根據語音辨識逐字稿所作的非官方編輯整理,並非沈伯洋本人撰稿;逐字辨識可能有誤,正式引用請回聽原始 IVOD 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