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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2025-04-16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沈伯洋委員質詢逐字稿"
date: "2025-04-16"
duration: "08:52"
language: "zh-TW"
speakers:
  - "沈伯洋 (立法委員)"
  -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 "會議主席"
tags:
  - 影音逐字稿
  - 沈伯洋
  - 立法院質詢
  -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source_url: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300K/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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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6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沈伯洋委員質詢逐字稿

## 📌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質詢場域**：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開議時間：2025-04-16 09:00）。
- **主要質詢者**：立法委員沈伯洋（撲馬），聚焦相關法制政策、行政執行檢討與跨部會權責協調。
- **發言總長度**：約 08:52，完整涵蓋提案說明、官方備詢回覆與後續改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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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 講者標籤 | 姓名 / 身分 | 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
|---|---|---|
| **沈伯洋** | 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 | 質詢委員，就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
| **列席官員** | 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 | 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
| **主席** | 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 | 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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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 [00:00] 沈伯洋
請部長,謝謝。部長,是,沈委員。部長好,我剛還是要回應一下,剛剛有說這個沒有院版,因為現在院版的確還沒有出來,沒有院版之前,但因為今天只是巡打,也沒有記錄珠條,我認為還是有必要讓大家先來討論這件事情,再讓最近又有共諜案。那這個,我在這個之前,我想先問一下部長,這個你可能已經知道了,就是之前有這個參盤的事情, 那我其實沒有要針對這個個案,因為畢竟他只是一個單一個案,但當時就是說有說這一個希望能夠帶餐盤什麼等等之類的,但是就我的理解,就是說後來有說其實並沒有要求這個統一的形式,但後來下面這個可能不知道是揣摩上映呢,還是說他自己的雞婆,他又開始對下面做一個要求,所以導致有一些士兵反彈。所以我想比較通案型的問就是說,因為

### [01:01] 沈伯洋
並且國宣的管理體系現在真的是非常的龐大。這個命令傳達的過程來沒有失誤,那是不是可以請部長或司令說明,就是說接下來在這一類事情的一個處理方式。這個部門,我先請蔡副長。 事實上國軍在整個的內部管理跟用餐等等都是有相關的規範。這個案子事實上也是,我必須先說明我們絕大多數的單位都是按照現行的規範。事實上就是一個少部分偏遠單位, 那可能疏於過去從疫情解封之後沒有把他回歸到正常那有關於那既然他是大部分的部隊也都是維持正確的規範那基本上我們就也只是去就這個案子去就一個溝通說明就是提醒他如何去照顧官兵跟中視餐飲衛生以上報告好,謝謝我想就我的立場是這樣子啦就是說有關這個一個這麼

### [02:16] 沈伯洋
沈伯洋、會議主席及各部會首長官員， 主動提供散始的參與,而不是由官兵來發揮,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相關的部分,如果他們有任何意見的話, 我想部隊的部份都應該要將這個情形要轉達上來。那這樣的話,我想這樣子的溝通才會良好。謝謝部長,因為我覺得溝通的效率現在對我們來講真的是很重要,尤其是現在這個危險的時刻,因為這個我們有發過文,也有在這個辦公室說明過,但是我想說,趁這個機會還是跟社會大眾說明一下。那我回到今天這個法案,

### [03:14]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今天這個法案有兩個重點第一個當然就是其實我們是一陣子以前提的第二個就是說在前幾個禮拜總統在講這個五大威脅跟十七項策略的時候他裡面其實就有提到就是說國防部須掩擬在陸海公軍刑法增定對敵人效忠表示之處罰並修正對於領取退除給予人員的相關規範所以我認為這個既然是總統有特別提到說國防部應該做這個相關的規範 那我覺得不如趁今天這一個機會我們來釐清到底有哪些應該要訂,哪些不需要訂。這個之前我們有看過就是說這次共諜案,其實不管是現役跟退役軍人這個佔的百分比,這當然是越來越高,我相信部長對這個也知道。那有兩件事情我想要問,第一個就是說過往,過往我們發現現役軍人的這一個接觸,很多是透過退役軍官,這是我們確定的事情。所以我在質詢退府會國防部的時候很常提到。 剛好這幾天五星期的新聞

### [04:15]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我們發現中間人並不是退役的軍官,一開始是宗教的組織。也就是說他先從宗教的組織再到退役的軍官,然後再去到現役的軍人。也就是說這種事情的複雜程度可以說是越來越高,白手套越來越多。所以我認為在這個情形之下,我們要怎麼去盤點這個風險變得特別的重要,這是第一個。 第二,因為我們這次的修法有這三個不同的層面。第一,就是它直接喪失,然後中間是一個比較低程度的,就是說它是剝奪或減少,然後最後有這一個停止清理的權利。那我剛才提案說明其實已經有提過了,那我現在會比較有疑惑的事情就是說,因為

### [05:00]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其實我們在第一個犯內亂外患這個部分它只是跟其他的法律對齊我覺得對齊這個部分應該不會有什麼疑慮停止的這個部分我們之前在辦公室其實也有跟國防部討論過看起來好像國防部對這個意見也不會太多但現在因為剝奪或減少這一個部分如果只按照現有的條文不知道會不會不足夠為什麼我這樣講呢?是因為我整理幾個案件這幾個案件不是軍人 第1個案件就是很久以前有個共諜解釋了網某透過了什麼新聞網去經營網站,當時法院判無罪行為無法證明他有達到危害國家安全的程度。 中華副理人會前理事長秘書涉嫌收受中國對談情緒機關的款項﹐它確實有收款項﹐跟前一個案例是一模一樣的﹐但它不能夠證明它有意圖危害國家或社會的安定﹐最主要是不能夠證明它發展組織。

### [06:01] 列席官員 / 備詢代表
再來這一個是退役的協會理事長等等之類的,因為無從證明他的出資者是中國的國台辦,又不能證明是發展組織。所以現在我們的國安法就有一個困擾,就是說國安法其實它的規定有點線索,我們現在也沒有辦法馬上修國安法,認為修國安法大概還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因為9之3,就像剛剛這個處理委也有提到, 對於防害尊嚴等等的行為。所以這邊我想問一下部長,我們有沒有可能在中間這一個,剝奪或減少退出給予這邊,因為他到上市沒辦法,因為國安法就是有些案件他規定不到,但他其實已經有行為,不管是他有收錢,還是他有單點的對扣,但是還沒有到發展組織,總之他就是沒有到國安法那麼嚴重的程度。 他有損軍獄,他也妨礙國家尊嚴,像九之三那樣的一個條文的規定,那他有沒有可能把他納入到剝奪或減少退除機率中間這一個部分。

### [07:01] 沈伯洋
第一,國安法的部份,現在也正在由華府在研議,就是說有關參與的部份,要把它納入,這個部份在由華府做。93條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的部份,現在應該是由陸委會主導,國安部等身都在參與, 要不要就我們國防部的部門,要不要納入這個有領取業退縫的部份,這個部門來做。那如果有這樣的一個狀況的話,就會按照相關的這個規定,會有剝奪或減少退出基礎的這個部份,是有機會的。就93條和這個部門看要 沈伯洋、會議主席及各部會首長官員，使用繁體中文。

### [08:22] 沈伯洋
但是我其實就是整個跟這個軍隊紀律有關的,其實有那麼多法案。那萬萬罪我已經提了,但他應該會在司法法治那一邊,兩院人民條例會在內政委員會。所以呢,很多並沒有在這一邊,就沒有不是在國防外交。但至少我們覺得我們針對這個服役條例,或者亂來攻擊刑法這一個部分,看要怎麼去研議,把這一個國安使法這一個整體的建立起來,我覺得應該是一個 未來重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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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 **會議機構**：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質詢日期**：2025-04-16
- **逐字記錄時長**：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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