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質詢場域:立法院 院會(開議時間:2025-12-02 09:00)。
- 主要質詢者:立法委員沈伯洋(撲馬),聚焦相關法制政策、行政執行檢討與跨部會權責協調。
- 發言總長度:約 02:12,完整涵蓋提案說明、官方備詢回覆與後續改善建言。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 講者標籤 | 姓名 / 身分 | 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
|---|---|---|
| 沈伯洋 | 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 | 質詢委員,就院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
| 列席官員 | 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 | 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
| 主席 | 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 | 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00:00] 沈伯洋
這個在三黨的共識之下通過馬泰安這樣的條例。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說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希望是能夠用最快的方式讓災民能夠得到這些幫助。但是中間,不管是這些強制千村等等之類的奇怪的提案,好不容易我們才能夠在過程當中 不要讓忽視災民需求的東西進入到這部立法裡面。那接下來因為立法院只能通過這樣的一個法律,但接下來執行才是關鍵。在04-03的時候我們就發現,在地方上要去盤點災民的需求的時候,這個需求常常沒有辦法跟所需要的金錢對上限。在縣政府比如說今天中紀物的需求,到底應該怎麼做?竟然是遲至到今年才開始出現,
[00:54] 主席
這個都是在執行上會讓好不容易今天通過的預算沒有辦法到災民的手上所以希望在這部法律通過之後我們在地方上能夠趕快盤點災民的需求讓這個金錢能夠快速的進入到災民的口袋而不是當作地方的宣傳品另外我們也必須要強調在執行方面 有還有正在基金會的經費。這一個經費我們必須不能夠只是用在戶籍為作為認定,而必須是人在籍不在的狀況之下。 如果他是在花蓮工作﹐他的生活圈都在花蓮﹐他的財產﹐他的汽車﹐他的機車﹐等等之類的﹐受到毀損的時候﹐也應該要用一樣的認定方式得到相關的補助﹐不然的話就會讓在地方上好不容易扶持起來的產業﹐跟地方接近的這些工作機會﹐又因為這個樣子當然無存﹐所以最後還是很感謝大院通過這樣的一個版本﹐我們希望能夠趕快幫助到 謝謝沈委員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 會議機構:立法院 院會
- 質詢日期:2025-12-02
- 逐字記錄時長: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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