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摘要與核心觀點 (Executive Summary)
- 質詢場域:立法院 院會(開議時間:2025-12-26 09:00)。
- 主要質詢者:立法委員沈伯洋(撲馬),聚焦相關法制政策、行政執行檢討與跨部會權責協調。
- 發言總長度:約 03:13,完整涵蓋提案說明、官方備詢回覆與後續改善建言。
👥 講者清單 (Speakers & Roles)
| 講者標籤 | 姓名 / 身分 | 角色定位與主要發言焦點 |
|---|---|---|
| 沈伯洋 | 沈伯洋(立法委員 / 撲馬) | 質詢委員,就院會主管法制、政策執行與公眾利益進行專業質詢 |
| 列席官員 | 部會首長 / 機關主管 | 代表備詢主管機關說明政策研議、實務運作與配套措施 |
| 主席 | 會議主席 / 召集委員 | 主持議程、引導質詢程序與時間管控 |
💬 完整逐字對話紀錄 (Full Timed Transcript)
[00:08] 沈伯洋
謝謝主席。那記得這個去年國會爛權的時候藍白兩黨的修法是想要把自己變成法務部,把自己變成調查局,結果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為什麼?因為它就是要實質架空行政權,讓立法權一權獨大。這樣的做法是違憲的。 結果今天立法院竟然做出更扯的決議他已經不是要把自己當做法務部是要把自己當做大法官了直接架空憲法法庭立法院竟然可以決定憲法法庭的判決是無效的剛剛瑞雄委員講的很清楚這是實質的毀憲亂政我在這邊跟大家講兩個小故事南韓南韓在去年的時候他們大法官因為政治因素人數不足
[01:00] 沈伯洋
要七個人才能夠開會,但他們人不夠。結果南韓的憲法法庭做了什麼事情呢?他們就把七人開會的這一個條款直接凍結、暫停讓憲法法庭可以存續。為什麼?因為憲法法庭的存續比什麼事情都要來得更重要。我想問今天提案的委員要不要去譴責南韓的憲法法庭毀憲亂政呢?我再講另外一個故事,北韓。 北韓的憲法167、168條規定,在北韓他們的中央法院必須符合英語他們的人民議會,也就是說他們的法院獨立性不存在,他們的違憲審查不存在,因為他們的立法院最大。我們今天要通過的,剛剛講的,說憲法法庭的判決無效,這是朝北韓看齊耶,難道我們要變成北韓法學嗎?
[01:58] 沈伯洋
我們今天做的事情不就是要用立法權一拳獨大,想要讓憲法法庭沒有辦法運作嗎?請大家不要忘記,剛剛一直在講五個人、三個人,在講數學的問題。真正數學有問題的是通過憲法訴訟法的國民黨跟民眾黨。那三個不同意見的大法官其實講得非常的清楚。 他們也認為憲法法庭的存續很重要所以他們認為應該要能夠類推適用迴避的規定只要類推適用迴避的規定照樣八個人是有辦法來開會的但是為什麼類推適用迴避還是不行呢因為藍白在修法的時候講了要超過七人以上迴避的時候就沒有辦法用那我們剛好就七個那請問超過七人以上到底是七個人還是八個人
[02:51] 沈伯洋
這不是國小數學嗎?當時這個文字就已經提醒,會造成困境。就竟然用這個完全不符合數學原理的超過七人以上實施癱瘓的憲法法庭。然後用十二的門檻,在只有八個人開會的時候說要十個人才可以開會從頭到尾癱瘓憲法法庭的都是國民黨跟民眾黨。謝謝。
💡 重點觀點與名詞索引 (Key Insights)
- 會議機構:立法院 院會
- 質詢日期:2025-12-26
- 逐字記錄時長: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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